培训课程
江西省生产领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特举办生产企业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江西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特举办生产、流通领域专项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
江西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特举办流通领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江西省餐饮领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四条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作出要求,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设立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行为及其监督管理。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员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员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特举办餐饮领域食品安全员线上培训班。
江西省餐饮专项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
根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0号)第三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依法配备与企业规模、食品类别、风险等级、管理水平、安全状况等相适应的食品安全总监。为帮助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明确食品安全总监岗位职责,掌握食品安全总监应具备的专业能力,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检测认证技术发展研究院特举办餐饮专项食品安全总监线上培训班。